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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 1523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6-07-13
标题 城镇医疗保险咨询
内容 你好,我想问一下,我媳妇是山西的,在娘家住着的时候,孩子咳嗽,在他们那住了几天医院,想问一下,回我们这能报销吗,入的是咱们这的医保,都需要什么,报销多少那
回复人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16-07-19
答复内容

网友您好!

      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,参保居民在出差、探亲期间因急诊、急救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,提供以下材料可以报销:1、收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,出院诊断证明,总费用明细,病历复印件(包括病案首页、入院记录、出院记录、手术记录、长期医嘱、临时医嘱等)。以上材料每页均需医院加盖相关印章,如为骑缝章要加盖到每页。2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户口本复印件,本人社保卡复印件(未成年人可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),转院审批表(亲属方单位或居委会证明信,住院地医保部门定点证明),医保证复印件。如有疑问可咨询县医保中心,电话:5689087。

      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,对我们的工作还有何意见和建议,请及时给我们提出,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。